一、培养目标
表演艺术专业主要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全面发展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、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;具有创新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;具备一定的基础知识和扎实的专业知识;具有较高专业技能和较强实际工作能力,具有一定的人文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。具备音乐基本知识和深厚表演才艺功底,能够熟练地运用文化艺术技能进行说、唱、舞、演、评、编的应用复合型专门人才。
二、教学计划与实施方面
主要专业课程模块:语言类、演说类、歌舞素质类、表演类、赏析评价类、节目编排类等。
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:课内实践、校园实践、社会实践等活动。
文化基础知识要求:
(1)掌握马列主义基本原理,具有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。
(2)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的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,获得相应计算机操作等级证书。
三、专业知识要求:
(1)掌握语言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,获相应职业资格证书。
(2)掌握声乐、舞蹈、表演等艺术门类的基础知识与创作规律。
(3)具备良好的文化底蕴与艺术涵养。
(4)熟悉影视节目制作流程,掌握节目策划、采访与后期制作的基础知识。(5)掌握个人形象设计与包装的基础知识。
(6)熟悉现代传播媒介与文艺演出市场,了解各艺术领域中的经典作品与代表人物。
四、职业基本能力要求:
(1)具有歌唱、舞蹈、表演等艺术门类的表演与基本的编创能力。
(2)掌握较宽厚的文化、才艺基础知识、表演技能与技巧,具备通过短期培训与实践可从事相近专业工作的能力。
(3)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与采访写作能力。
(4)具有良好的艺术审美能力与评介能力。
课堂教学及成果展示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