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支部在学院党委和单位党总支的领导下,负责本支部的党建工作。
1.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指示、决定和工作部署。
2.围绕党的中心工作,抓好党支部党员的思想、组织、作风建设,促进本单位教学管理和其他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。
3.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社会主核心价值体系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决议,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。
4.大力推行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,加强对党员的严格管理,督促党员履行义务,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。
5.加强对党员的监督,严格执行党的纪律,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协助调查党内违法违纪案件,并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。
6.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,推进精神文明建设;了解群众意见,维护群众正当权益,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。
7.按照发展党员“十六字”方针,做好发展党员工作。
8.协助学院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,对干部任免、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9.指导本单位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委会等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。
10.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