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,掌握较系统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,具备较强保育能力、活动设计与组织能力、实践反思与自我发展能力,善于沟通与合作,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教师。
二、培养规格
1.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,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具有深厚的爱国情感和中华民族自豪感。
2.崇尚宪法、遵法守纪、崇德向善、诚实守信、尊重生命、热爱劳动,履行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,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参与意识,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。
3.具有较全面、扎实的文化科学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,懂得学前教育的基本规律,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学前教育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,具备从事学前教育教育教学能力。
4.具有勇于奋斗、乐观向上,具有自我管理的能力、职业生涯规划的意识,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。
5.具有健康的体魄、心理和健全的人格,掌握基本运动知识和1-2项运动技能,养成良好的健身与卫生习惯,以及良好的行为习惯。
6.具有一定的审美和人文素养,能够具备1-2项艺术特长或爱好。
三、修业年限
3年。
四、职业面向
幼儿园教师、学前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等。
所属专业大类 |
所属 专业类 |
主要职业类别 |
主要岗位群或技术领域举例 |
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举例 |
教育与体育大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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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类 |
幼儿教育教师 |
幼儿园教师、学前机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人员 |
幼儿园教师资格证、保育师证、家庭教育指导师证、营养师证等 |
五、专业课程
学前教育政策法规、幼儿教师职业道德、幼儿教师口语、三笔字、学前教育学、学前心理学、儿童营养保健与卫生、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、幼儿园游戏设计、幼儿文学欣赏与创作、幼儿舞蹈创编、钢琴、声乐、益智儿童画、手工制作与环境创设、幼儿英语口语、幼儿教师实用写作、幼儿教师礼仪、多媒体课件制作等。
此外,还有十三门公共基础课程和十四门专业选修课程。
六、毕业要求
1.学分要求
学生修满160学分后方可领取毕业证。
2.证书要求
学前教育专业学生除了获取毕业证之外,还必须获取幼儿教师资格证书,并选择性考取其他职业资格证书。
类别 |
名称 |
颁证单位 |
等级 |
备注 |
职业资格证书 |
幼儿教师资格证 |
市级教育主管部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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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获取幼儿教师资格证,至少还要取得1个职业资格证书。 |
保育师、营养师、玩具设计员、家庭教育指导师等 |
国家劳动人力社会保障部门等 |
(可自由选择获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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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话证书 |
国家级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证书 |
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|
二级乙等及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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