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内部管理,切实保证我系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,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,树立文化艺术系的良好信誉和形象,依据《永城职业学院关于严禁在职教师校外办班、上课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对我系教师在系外兼课兼职行为做如下规定:
一、任何单位和个人聘用我系人员兼课兼职,必须以不影响我系正常教学和工作为前提。
二、外单位聘用我系教师兼课兼职,先与系办公室取得联系,再由系领导根据对方需求和我系实际进行研究,选派有关人员。
三、我系教师自己联系的兼课兼职工作,应首先主动向系领导提出书面申请,讲清聘用单位名称、聘用时间跨度、地点、兼课兼职任务和劳动报酬等。系领导研究经相关主管部门或领导同意后,方可承担兼课兼职工作任务。
四、我系实验实训室管理员、专职辅导员等人员,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,参照专任教师办理。
五、任何形式的系外兼课兼职,均需填写《文化艺术系教职工系外兼课兼职申请表》。
六、对违犯上述规定和私自兼职兼课或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,给予以下处罚:
1.公开通报批评;
2.对不听劝阻者,系不再安排教学和管理工作,并将其交到学院有关部门另行安排工作;
3.对给系或学院造成经济损失或带来消极影响的,将视情节轻重依规上报学院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。
文化艺术系关于教师系外兼课兼职的有关规定.doc
文化艺术系
2020年6月3日